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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提升城乡治理能力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23期 作者: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时间: 2024-01-02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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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镇朔方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健康义诊活动。

  走过一甲子,“枫桥经验”已由基层治理范本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新时代生机勃发、活力无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自治区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联动、党建引领、夯基垒台、三治融合、改革创新,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城乡治理能力,奋力谱写新时代基层善治新篇章。

  抓统筹强合力  补齐基层治理短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结合新的形势推广“枫桥经验”,并不断总结新鲜经验,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治理新格局。自治区民政厅紧盯“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印发分工方案和2023年任务清单,统筹部署、一体推进,新建乡镇综合文化站5个、社区医院5家,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所,打造“残疾人之家”14个、基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示范点7个,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2个,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短板。积极回应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会同住建部门制定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建设试点“2方案2指引”,建立部门“会商+调度”和区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开展调度推进、示范培训、专家指导15次,新增养老托育、卫生服务、社区公园等阵地场所4512个,依托现有设施拓展养老托育、社区食堂等一批“家门口”服务,37个完整社区“四大要素”、2个未来社区“九大场景”成效显著,5个社区被确定为全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统筹推动基层减负,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农办印发《关于规范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意见》,制定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村级组织协助政务服务指导目录等“1制度2目录5清单”,在46个村(社区)设立减负观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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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街道金波路社区开展“移动办公桌”活动。

  抓党建强引领  创新基层治理机制

  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自治区民政厅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纳入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内容,进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宣讲100场,会同市县开展基层治理政策“大学习大宣讲”,夯实基层思想政治基础。强化组织引领,设立“社区(村)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楼栋(院落)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成立网格(小区)党支部2123个,设立网格党小组1.1万个,确定党员中心户17.1万户,在农村形成“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议定、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治理架构。强化机制引领,指导各地依托社区联合党委区域化党建机制,常态化开展“网格大走访”,走进千家万户摸需求、链资源,以社区治理“一书三单”(共驻共建协议书和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推动共驻共建,联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8万余件。

  抓基层强基础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自治区民政厅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规范村居组织,联动会商调整“大社区”,核增社区11个、“两委”成员职数62名,调增社区网格1654个,减少500户以上“大网格”816个,并对各类网格统一编号赋码,实现工作多网合一、人员一岗多责、治理一网覆盖。进一步建强工作队伍,按照“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目标,新增专职社区工作者558人,招募2023年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专项工作人员314人,举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示范培训16期、培训1700余人;首次启动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招聘事业编人员,并将范围扩大到副职,2023年共考录招聘基层公务员和事业编各30名。进一步推动资源下沉,会同相关部门连续4年累计下沉资源项目220多项,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联合21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实施意见》,持续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抓三治强融合  优化基层治理方式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既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时代基层善治的根本方式。自治区民政厅以深化群众自治为抓手,协同推进法治德治。激发自治活力,全覆盖组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在598个社区建立工会组织;推动落实村(居)民会议、村代会、村(居)务公开、议事协商等群众自治制度,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2023年以来各地通过庭院议事会、“板凳会”等议事7000余次,协商解决公共服务、矛盾纠纷等群众身边急难事1万余件,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强化法治保障,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塞上枫桥”等品牌建设,发展人民调解员1.99万人,打造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0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深化“一社区一警务室”建设,警务室与社区(村)服务站同址办公率达94.4%,群防群治队伍达到2326支4.28万余人。融入德治力量,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进乡村、进社区活动,11个村(社区)、18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完善“一约四会”运行机制,深化精神文明创建,通过村规民约、榜样示范、道德感化,为基层治理凝聚精神力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21个家庭当选“全国最美家庭”。

  抓改革强创新  激发基层治理动能

  “枫桥经验”既是基层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更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基层的生动体现。自治区民政厅通过示范试点,引领基层晾晒比促、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五社联动”,以公益创投和项目运作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志愿服务,2023年统筹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带动市县配套资金,大力实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微志愿服务项目,受益人群超过15万余人;为193名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一次性奖补57.9万元,评选首届宁夏“最美社会工作者”10名、社会工作优秀服务案例35个,激发参与活力;统筹公益慈善组织,发布互联网募捐项目,启动社区慈善基金试点37个,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社区搭桥、居民点单、志愿者认领的“菜单式”志愿服务普遍开展,2个社区荣获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社区。立足长远谋划,在城市社区启动“组织体系规范化、阵地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专职化、社区服务精细化、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首批打造规范化社区180多个,着力建设和谐美丽新社区;联合15部门出台《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五年提升行动方案》,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创新实验试点,抓好兴庆区通贵乡通贵村等5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全区6个首批“社区治理实验区”圆满结项;在2个县区启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在西夏区和红寺堡区分别启动社区服务和村代会制度省级标准化试点,红寺堡区“55124”模式受到中办、国办通报表扬;筛选发布全区第二批基层治理典型案例10例,2例案例被评为“2023全国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40个社区典型做法受到中组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打造全区首批议事协商示范村(社区)50个,“一社区一品牌”、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何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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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民政厅
【来源】:《共产党人》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