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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美丽画卷描绘在塞上青山绿水间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4期 作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 2024-02-24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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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先行市行稳致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供图

  2023年,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地级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8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7年稳定保持Ⅱ类,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顶层设计谋划取得新突破。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1+4”系列文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要求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首次进入优秀等次。盐池县、闽宁镇分别被评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就。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完成四级联动审批、备案5405个,有效助力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审批“两高”项目同比下降50%,银川市、固原市入选国家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吴忠市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宁夏沙漠绿化与沙产业发展被评为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四大标志性战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43个,PM2.5浓度降幅位居全国前列,整治入黄排污口946个,渝河被评为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65%,在西北五省区中处于领先水平。

  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取得新进展。坚持严格执法,从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度29项整改任务完成27项,1240件群众信访投诉件办结1237件,中卫市美利源水务有限公司挂牌督办问题顺利摘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87件、罚款4706万元。持续推动“绿盾”工作,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全部整改修复。

  环境资源要素配置取得新优化。深入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改革,健全完善碳排放权改革体系,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建成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健全和完善生态投入机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生态建设,银川市东部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和贺兰山(东麓)金山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及配套产业开发(EOD)项目成功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总投资52.31亿元。

  环境治理能力取得新提升。进一步健全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法规标准体系,在沿黄省区中率先建立上下游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功举办宁夏首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实践活动,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安全基础进一步筑牢。细化涉危险废物生产经营各环节、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污染治理设施安全防范要点。对全区涉石油化工等企业,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平安宁夏—2023”暨宁夏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习和清水河“南阳实践”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自治区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2024年是加快建设美丽宁夏的重要一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暨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部署要求,强化高水平保护的使命担当,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基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保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的目标落实各方职责。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下大力气解决油烟恶臭扰民问题。坚持保护和治理并重,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及排放管控,推进县域黑臭水体整治。加快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建设,强化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规划用途管制,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风险评估和管控,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以高水平生态保护促进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生态环境服务经济回升向好支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两高一低”项目环境准入,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加快碳普惠体系试点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推动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与生态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切实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大力提升执法效能,拓展信用监管模式,发挥媒体监督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化检验检测机构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严格环境监测全过程全环节监督管理。

  不断提高环境治理能力。积极推动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入推进排污权和碳排放权改革,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和正面引导,开展全区十大生态环保人物评选。

  责任编辑:李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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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来源】:《共产党人》第4期